2011年9月29日,在中国社会科学院二楼院会议室,中国社会科学院常务副院长、法人代表王伟光与民族文学研究所党委书记、所长、创新工程首席管理朝戈金签订创新单位责任协议书。
2011年9月29日民族文学所所长朝戈金与中国社科院常务副院长王伟光签订创新单位责任协议书
民族文学研究所是中国社会科学院2011年首批进入创新工程八家试点单位之一,民族文学研究所创新工程单位名称为“中国少数民族口头传统音影图文档案库”,该协议书的签订依据《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工程实施意见和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创新单位必须严格执行院批准的创新工程方案,全面接受创新工程项目的评价考核、监督检查,考核不合格的退出创新单位。本次同时签订了首席管理聘任书。
2011年9月29日民族文学所所长朝戈金与中国社科院签订创新单位责任协议书之后与院领导合影
协议书签订以后,民族文学研究所立即召开了本单位全体创新岗位人员会议。所长朝戈金指出,我所作为首批试点单位有做好创新工程示范作用的义务,创新单位将根据社科院对于创新工程的要求实行严格的责任制管理,在一些环节要借鉴中科院公司化管理的经验。创新岗位人员要以新的姿态投入工作,在所内形成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工作纪律,大家精诚团结,抓住这一重要战略时期,共同做好中国少数民族口头传统音影图文档案库建设。副所长汤晓青强调,创新工程进行分级管理,创新岗位人员要逐渐转变工作方法、态度、思路和习惯,积极主动地推进创新工程,调整好自己的工作面貌。与会人员认为,要按照档案库创新工程建设的新要求开展工作,互相协作、互相配合,在新的工作平台下更加热情、扎实地做好这一事业。
民族文学研究所创新工程办公室
2011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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